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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章程
                                                                                                                                                                                                        制定于2020年10月1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本学会旨在共享国内外教育科研成果,促进个人、机构之间的教育科研成果交流,增进学者对各国教育之间的相互理解。  第2条(名称) 本学会名称为韩国国际教育交流学会(Korea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Education)。  第3条(位置)本学会办公室设于学会会长办公处。
    第二章 事务  第4条(事务) 本学会为达成第1条所提出的目的,执行以下工作:  1. 国内外教育相关信息交流与研究事业  2. 为活跃教育交流而举办学术大会及交流工作  3. 学会刊期、其他出版物发行、普及及会员的研究活动组成工作  4. 教育政策开发及教育现场改善活动支援工作  5. 其他目的达成所需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5条(会员种类) 本会的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学生会员、机关会员及其他会员  第6条(会员资格)
 ①正式会员是指赞同本会议目的并希望入会的下列人员  1. 专业是教育及其邻近学科,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学位者  2. 在幼儿、小学、初中教育机关及相关机关的从事者  3. 此外,获得理事会正式会员的资格者  ② 学生会员是指教育专业及正在以其邻近学科为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③ 机关会员是指与本会的工作执行有关或感兴趣的个人、法人、于机关获得理事会批准的人  第7条(会员的权利)
 ① 正式会员的权利如下列各号所示:  1. 总会出席权及表决权  2. 会长的选举权  3. 参加学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4. 获得学会期刊等出版物的权利  ② 学生会员拥有第1项各号中的第1号、第3号权利  ③机关会员的权利如下所示  1. 查阅赞助资金的支出明细的权利  2. 申请开具会计处理各种证明书的权利  3. 在其他理事会批准的权利  第8条(正式会员的义务)正式会员的义务如下所示:  1. 尊重并遵守会规及规定的义务  2. 关注本会的工作执行并积极参与的义务  3. 缴纳所规定的会费的义务  第 9 条(会员资格丧失)会员符合下列各号之一时,丧失其资格:  1. 根据会员意愿卸任  2. 会员死亡或破产的情况  3. 经董事会商议除名    第4章 总会  第10条(总会的种类及构成)总会分为定期总会和临时总会,正式会员为总会的成员  第11条(总会的召开)① 定期总会于每年第四季度由会长召开,临时总会是在理事会决议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正式会员要求时由会长召开  ② 为召开定期大会,应在开会前14天明确会议目的,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会员     第五章 委员  第12条(委员种类)本会设立以下委员:  1.会长1人  2.副会长若干名  3.理事50名左右  4.事务长若干名  5.干事若干名  6.顾问若干名  第13条(委员的选任)
 ① 总会上获得半数以上投票的正式委员,可担任学会会长  ②会长的候选人由顾问推荐,会长候选人至少一名  ③副会长由会长指名  ④顾问由会长担任  ⑤事务长由顾问推荐,理事会选出  第14条(高管的任期)
 ① 会长的任期为3年。且可连任  ② 副会长的任期与会长的任期相同  ③ 顾问的任期与会长的任期相同  ④理事的任期与会长的任期相同  ④ 事务长的任期与会长的任期相同  第15条(高管的义务)
 ① 会长代表全体会议全权负责事务,并成为总会和理事会的主席  ② 副会长辅佐会长,总管一个或多个分科委员会乃至事务局  ③ 会长去世时,理事会规定的副会长中的一人代理会长的职务  ④ 顾问在会长提出要求时,将为本会的运营提出专业意见  ⑤ 理事出席理事会,表决全体会议业务相关事项,处理理事会或会长委任的事项  ⑥ 事务长每年对全体会议的事业和会计进行监查,并将结果报告给定期总会和理事会

  第六章 理事会

  第16条(理事会构成)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组成

  第17条(理事会的召开)理事会在会长认为需要召开时召开,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在职理事要求召开时由会长组织召开

  第18条(理事会的决议事项)理事会将表决下列各项事项

 1.批准事业计划案和预算案

 2.批准事业报告书和结算书

 3. 制定和修改会规守则

 4. 筹集及管理学会基金

 5. 入会和退会

 6. 设立和运营分科研究会

 7. 编辑与发行学会杂志及其他出版物

 8. 除此之外,为本会议运营所需要的事项

 第19条(理事会决议法定人数)理事会由在职理事过半出席、出席理事过半数赞成的情况下进行表决。如果赞成与反对数量相等,则由会长决定


 第七章 组织

 第20条 (常设委员会)

 ① 为了达到本会议的目的,常设运营下列委员会

 1. 国际交流委员会

 2. 学术大会委员会

 3. 学术杂志编辑委员会

 4.伦理•规定委员会

 5.机关合作委员会

 6. 企划•学术运营委员会  7. 为执行其他本会议事业而成立的委员会

 ② 第一项委员会由会长全权负责。

 ③ 第一项委员会可设1名委员长,1名以上委员及干事

 ④ 上一项委员长和干事是由第二项的副会长在正式会员中选拔

 第21条(事务局)

 ①为了本会的顺利运营,设立秘书处

 ② 第一项事务局由会长全权负责

 ③ 第一项事务局可设1名事务局长,1名以上干事

 ④ 上一项事务局长和干事由会长在正式会员中选拔


 第八章 学术期刊

 第22条(名称)学术期刊名为国际交流与融合教育(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Interdisciplinary Education)。


地址:韩国釜山市广域市金井区金刚路271探路者楼4层4001号
电话:82-051-510-2794      Fax: 0515812965
邮箱:korea-sire@naver.com
银行账户:농협 301-0298-3829-31  开户名:사단법인 한국국제교육교류학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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